社会各界人士:
我的爱人倪锦军,是湖北省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处一名职工,1989年12月参加工作,由于单位效益不好,1995年下岗自谋生路。2007年元月,因单位破产性改制,已与水工处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。不幸的是,患上了“尿毒症”从2008年元月15日起在市经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,已用去了1万多元,现仍坚持透析和需要换肾,要得几十万元。我的爱人是1972看10月出生,只有36岁,我不想他这么年轻就离开我和孩子,儿子12岁,读六年级。我们家包括公公、婆婆在内有5口人,公爹是水工处退休职工,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,高压240.我家原居住的是水工处单人宿舍楼,只有20平方米,由于单位已将土地全部出让,还建住房还没有着落,原居住的房屋开发商要拆除,目前,我们全家租住在黄冈市市政公司西湖一路的门面房内,面积只有近50平方米,月租金350元。我本人没有工作,从2002看起查出血小板减少,白细胞减少,每年发作,全身发青,四肢无力,有时不能做事,不能料理家务。由于家境困难,凭个人能力是无法挽回爱人年轻的生命,现只有向各位领导求助,请伸出援救之手,帮帮我们吧!我们全家将万分感激!
求助人:刘福荣
2008年2月26日
联系电话:0713—8665691;13636090735